杏耀平台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風是體現一所大學整體精神風貌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是影響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因素🧔🏿🤲🏼。為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圍繞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目標🏃♂️,積極營造優良的學風班風校風👨👨👦👦,使學校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選工作製度化👩👩👦、規範化,根據實際,特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優良學風集體及先進個人旨在加強班級集體建設🫰🏻,樹立先進典型,激勵、引導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勇於實踐🧼、開拓創新,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不斷提高學校人才培養質量。
第三條 評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開和公正原則,對參評班級應嚴格要求,確保評優質量。
第四條 優良學風集體種類
1.優良學風班
2.優良學風示範班
第二章 評選條件及程序
第五條 優良學風班的評選標準
1.基本參照《杏耀平台班級學風評估指標體系》🧎🏻♀️🫨,各二級學院可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製訂相應細則,並上報學校備案。
2.優良學風班每學年評選一次。
3.班級有學生因考試違紀、曠課等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或弄虛作假、查證屬實的⛰,取消在參評期間內其所在班級評選資格🪚。
第六條 優良學風示範班的評選標準
1.基本參照《杏耀平台班級學風評估指標體系》👏🏼,各二級學院可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製訂相應細則,並上報推薦🚈。
2.該班級學風建設特色亮點突出,創新開辟特色平臺,有效推進學風建設,具體做法有特色、易推廣。
3.優良學風示範班每學年評選一次。
4.各二級學院擇優推薦“優良學風班”上報學生工作部(處),學校評審委員會將組織公開答辯🦹。
5.班級有學生因考試違紀、曠課等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或班級發生酗酒打架🥍、群毆等影響惡劣的違反校規校紀行為,或弄虛作假💞、查證屬實的🤾🏻♂️📎,取消在參評期間內其所在班級評選資格🚋🙅🏼。
第七條 優良學風先進個人的評選標準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國家大事📃,關心學校的建設與發展🧜🏿♀️,有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集體榮譽感🙋🏼;
2.學習刻苦,品行端正,學習成績在班級、專業名列前茅或在學術活動♋️、學習競賽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秀𓀎;
3.有合作和奉獻精神,熱心為集體、同學服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任務好🪺、模範作用突出🥈𓀘,特別是在優良學風創建活動中發揮積極作用,能夠帶動影響班級同學積極營造優良的班風學風氛圍;
4.優良學風先進個人每學年評選一次。
5.各二級學院可結合本學院實際製訂相應評選細則🚊,並上報學校備案🧏🏼。
第八條 評審機構
學校成立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審委員會🚣🏿♀️,由校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團委等部門有關負責同誌及學院黨委(黨總支)分管領導組成☀️。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學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全校班級🖖🏻、學生獎勵的評審工作。各二級學院成立相應的學風建設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院評選工作🔵。
第九條 獲獎名額
1.優良學風集體及先進個人每學年評選一次🦸🏽♀️,原則上按專業、按年級評比。
2.各二級學院優良學風班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的班級總數的10%🤽🏿♂️🏉。優良學風示範班的評選根據公開答辯綜合得分報評審委員會審定。優良學風先進個人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具有參評資格的學生總數的1%。
第十條 評選程序
1.班級、個人申報🏊:參加評選的班級和學生個人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申請🪼,分別填寫《杏耀平台優良學風班申報表》🤱🏼、《杏耀平台優良學風示範班申報表》《杏耀平台優良學風先進個人申報表》,根據評選辦法規定✍🏻,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按時遞交學院進行初評。
2.學院審核🌪:各學院按照評選辦法和學院的評選細則🦂,組織申報班級、個人進行公開答辯👍🏽,做好評比結果的公示和審核工作𓀝,並按時上報至學生工作部(處)。
3.學校審定:校學生工作部(處)對各學院上報的評比結果進行資格審查,並報校評審委員會審定,確定名單,最後由學校發文公布評比結果。
第三章 表彰和獎勵
第十一條 學校對優良學風集體及先進個人頒發證書、獎金予以鼓勵🩺,優良學風集體的獎金主要用於班級學風建設👨👨👧👦。
第十二條 優良學風集體的評選結果將作為班級申報各級各類先進集體的基本依據和重要參考指標之一;優良學風先進個人將作為各級各類學生評先、評優及各類獎學金評定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