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2[9]號),規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結合杏耀娱乐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一、評審對象
具有中國國籍的全日製非定向在校研究生,並且在入學一個月取得正式學籍的在讀研究生🧖。
二、評審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學校的規章製度🟨;
3.勤奮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各門課程學習成績合格。
三🧑🏼🎤、發放時間與標準
1.經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審核、審批後按月發放🐫🤾🏿。
2.按照國家🐄、上海市、學校相關規定發放。
四🔘、停發處理
1.研究生因為畢業(結業、肄業)🧑🏻🦰、公派出國、中止學業、休學等原因離校者🛼,按批準日期的下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因停學後復學👆🏽🤾🏿♀️,按批準日期的下個月起恢復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因退學、開除學籍等原因離校者,按學校批準日期的下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因不註冊等原因自動退學者,從實際發生日期的下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
2.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國家助學金。
3.停發期結束後🚾,本人須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恢復享受國家助學金的申請🤏🏽👩👧👦,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審批後👩🏽🚒,方能恢復發放。
五🤴🏊🏽♀️、本規定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