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電院學〔2017〕48 號
上海電力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根據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財廳〔 2016 〕6 號)和《上海市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滬教委學〔 2015 〕41號)的要求,為做好杏耀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以下簡稱認定工作),嚴格製度🚢,規範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落實到位🔶,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定上海電力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杏耀娱乐全日製在籍註冊本科學生
第二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
(一)本辦法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參照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設為一般困難和特別困難兩檔❔。
第三條認定工作的原則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在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的基礎上🧏🏿♂️,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認定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要負責認定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二)二級學院成立由分管學生工作的二級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為組長🕌🧔🏿♂️、學生輔導員擔任成員的學院認定工作組👼🏽,負責本學院認定工作的組織與審核。
(三)班級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新生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具體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一般不少於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或專業)範圍內公示。
第五條認定工作的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按照認定工作程序,各司其責,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一)學生個人申請
1.學校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上海電力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在每學年結束之前🗑,學校向在校學生發放 《認定申請表》🧑🏼🍼🐁。
2.每學年開學前,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如實填寫 《認定申請表》 ,並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在 《 認定申請表 》 上簽章證明該生家庭經濟困難狀況。
3.每學年開學初,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將《認定申請表》上交給輔導員🕊。
(二)班級民主評議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在規定時間內對提交《認定申請表》的學生開展民主評議。民主評議以認定標準為依據💘,以學生家庭人均收入為基礎,結合學生日常生活消費水平,參考導致其家庭經濟困難的因素,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經過民主評議,認定評議小組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民主評議意見”🛏,確定本班級的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和特別困難學生初評名單♎️,報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三)二級學院審核
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初評名單進行審核。如有異議,應在征得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修改。
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初評名單後🛄,要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將本院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公示 5 個工作日。師生如有異議,在公示期內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書面提出異議材料。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 3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師生如對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有效方式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書面申請復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接到復議申請的 3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作出修正。
公示通過之後🚚,二級學院認定工作組負責組織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二級學院審核意見”,確定本二級學院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匯總後上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四)建立檔案
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各二級學院審核通過的《認定申請表》進行匯總備案 🏊🏼,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
(五)資格復查
學校和二級學院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條學校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應及時做出調整。
第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校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上 海 電 力 學 院
2017年3月28日
抄送⛹🏿♀️:各二級學院
印發機關:學生工作部(處)2017年3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