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校討論決定,教委學科建設項目經費分配、使用辦法如下,望有關部門嚴格執行,按時、按計劃、高質量地完成學科建設任務。
1、學科建設經費切塊分配比例:
(1)學校圖書建設費:5%
(2)學校網絡建設費:5%
(3)學校綜合管理費:5%
(4)實驗設備、學科平臺建設設施費:60%
(5)學科建設業務費:25%
2、學科建設經費管理原則:
(1)項目經費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製;
(2)單筆使用經費超過10萬元人民幣時,須經學校學科建設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後實施;
(3)學科建設業務費主要用於耗材、儀器維修、教師培訓、學術交流、交通差旅等;
(4)其他經費使用嚴格按照學校的財務製度規定用款。
3、學校經費配套:
(1)學校對每個學科建設項目的經費配套比例不低於1:0.5;
(2)學校配套經費主要用於設備購置、基地維修、人才引進等發展經費方向;
(3)學校配套經費的使用嚴格按照學校的財務製度規定用款。
上海電力學院
2006年3月